刑场上的死囚说了一句话,令执行人员大惊失色
死亡对大部分人来说都是恐惧的,被宣告了死刑的囚犯在走上刑场之前,有的是痛哭流涕追悔莫及,有的是认罪服法交代遗言,死刑将是他为自己犯下的罪付出的最终代价。但是,在年7月21日,一名死刑犯却做出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
年的夏天,在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一个被送上了刑场的人,却在行刑前的最后一刻,突然高喊着他要戴罪立功。他说他知道一桩凶杀案的真凶到底是谁。枪已上膛,死到临头,这个死刑犯是在耍什么花样还是真的另有重大案情?
故事就发生在新疆巍峨而庄严的天山脚下,那是年7月的一天,酷热的太阳炙烤着大地,天空是那样的晴朗,一个戴着手铐和脚镣的死刑犯被押到了戈壁滩的死刑执行现场,他叫张得月,只有28岁,是一件非常凶残的杀人碎尸案的凶手。
这个曾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犯下惊天大案的罪犯,将在法院法官对其验明正身之后,由法警将其就地正法。张得月显得非常平静,并没有死刑之前的那种惊恐和狂躁。
执行死刑的时间终于到了,法官验明正身后,枪手就位,就在枪手举枪瞄准的时候,子弹离张得月的头只有0.1米的距离,一直平静的“视死如归”的张得月突然表现的狂躁不安起来,只听到他急切又焦躁的喊道:我有重大的命案要检举揭发,我要戴罪立功。
可以说,这声焦急又犹疑地呼喊,火候掌握得恰到好处,子弹当发不发之时,生命迫在眉睫之时,突然划破了窒息的空气,这是垂死挣扎还是真的可以死里逃生?
子弹上膛,准备行刑
话音一出,在场的法官和行刑者都感到十分的震惊。因为他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突发情形。按照当时《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执行死刑的过程中,罪犯要检举揭发重大案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中止死刑的执行。如果经核实属实的,可能会撤销死刑的执行。这也就意味着张得月很可能会因此逃脱死刑,起死回生。
可是为何在落网后被羁押的一年多时间里,张得月绝口不提此重大立功,而是在千钧一发之际才道出,是面对死亡的那种本能的恐惧,使得他突然醒悟,还是说他想借此来苟延残喘?他葫芦里究竟卖的是什么药?他又是犯了什么滔天的罪行?让我们走进新疆博乐市,揭开这个故事的真相。
死刑犯的犯罪之路--绑架杀人碎尸案
在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至今仍保留着多达十余册的卷宗,这些全部都是张得月的犯罪记录,可谓是罄竹难书了。
卷宗记载,年3月6日的凌晨时分,正在睡梦中的村民史维春接到了绑匪的电话,称他的侄子,时年22岁的史新进被绑架,绑匪索要赎金15万。史维春看着自己家徒四壁的家,不相信地说,开什么玩笑呢,我家没钱,随后就把电话给挂了。
他不是见死不救,也不是和侄子关系不好,而是他压根不相信有人会勒索一个一穷二白的老百姓。史维春没有存款,也不是土豪,他就是一个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他想不明白绑匪怎么会这么不开眼,绑架勒索一个穷光蛋呢?
直到侄子一夜未归,史维春才感觉到事情似乎有些不妙,他赶快向警方报案。接到报案的博乐市公安局的民警们听后也认为不合常理,可能是恶作剧,正常的绑匪应该都会绑架一个富豪或者小孩,怎么会绑架一个22岁的成年人,还是一个一名不文的农民,警方心中充满了疑虑,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警方还是依法迅速受理了史维春的报案。
第二天,警方就根据目击证人的证词来到了张得月的家,因为当天晚上,有人曾见到张得月和史新进在一起,张得月有着作案时间。当侦查员来到张得月家,眼神触碰的瞬间,张得月两腿一软,就瘫坐在床铺上面。见此情形,经验丰富的侦查员心下明白,此人很可能就是绑匪。
张得月
但仅仅依靠目击证人的证词,是无法证明张得月就是绑匪的,最关键的证据是从张得月的口中得到他的供词从而得到线索来相互印证。
治安大队长巴图负责审讯,当见到张得月的时候,他发现这是个难啃的骨头,原来这个张得月是个有前科的人,几年前曾经因为诈骗农民钱财判过刑,当时就是巴图审讯,此人有很强的心理素质,可以说是冥顽不灵,狡诈多端,审讯时还意图多次翻供。可见“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对张得月来说根本就没用。
由于当时办案条件简陋,办案人员只能用笔来记录,审讯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笔误、错字等情况。为了防止张得月在庭审时翻供,在做第一次笔录时,巴图要求技术人员务必做到毫无瑕疵,不给他在供词上翻供的机会。
然而,周密的审讯计划却根本无法开展,整整三个小时过去了,笔录纸上竟然没有写下只字片语。张得月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咬紧牙关,任谁讯问,他就是一句话不说。这张得月是不是港剧警匪片看多了,他以为保持沉默,拒不认罪,警方就没辙了吗?
不错,你有权保持沉默,但是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只要证据充分,即便没有供词,也可依法审判。也就是说,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任何犯罪行为都将无所遁形。只要有了充分有力的证据做支撑,有了完整的证据链,即使“零口供”也同样能将他绳之以法,还受害者以公正!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张得月依旧是一言不发,根据刑诉法规定,如果在法定的时间内拿不到张得月犯罪的证据,警方将不得不释放张得月。警方面临着十分严峻的考验。
只有找到强有力的证据,才能撬开张得月的口。留给警方的时间不多了,在讯问期间结束之前,痕迹专家王永峰偕同一众侦查人员开始马不停蹄地寻找证据。
根据证人的证词,警方来到了张得月的临时租住地,当晚证人曾看到史新进和张得月走进了这所宅院。这里会有线索吗?警方能从蛛丝马迹中找到证据吗?
血迹、尸骸——在关键证据面前,凶犯无所遁形
这是一个非常普通的民宅,表面看上去似乎没有什么可疑之处,丝毫不像案发现场。但是经过反复的勘察,王永峰他们还是发现了一处极为隐蔽的线索,那就是在屋子里的地上摆放着的几个花盆,花盆的边缘上,有一处低角度的喷溅上去的血迹。
正是根据花盆上面毫不起眼的血迹,警方提出了一个谁也不愿意相信的假设,那就是在花盆旁边的地面上,曾经有人用利器砍过人,否则不可能会形成如此低角度的一个喷溅状的血迹。
而且,自从报案后,就哪里也找不到被绑架人的踪迹,警方判断很有可能被绑架者在这里被人杀害分尸了。
喷溅状的血迹令王永峰心中产生了隐隐的不安,被绑架的史新进此刻很可能已经凶多吉少了,而张得月有着重大作案嫌疑。但现场血迹依靠技术手段,只能初步判断为人血,但是不是人质的血,却无法马上认定。
而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DNA的鉴定数据,最快也得三天之后才能拿到。可是时间不等人,再过几个小时,张得月的审讯羁押期限就到了,如果再拿不出有利证据,就必须放人了。
狡猾的罪犯就在眼前,老虎凳辣椒水也不能用,这可真是急煞了众人。警情就是命令,警员们争分夺秒,扩大了搜寻范围,终于在深夜有了重大发现。
侦查员在院外墙角下发现了一处焚烧后的灰烬。在炭火的灰烬中,赫然发现了烧焦的人骨和牙齿的残骸。喷溅的血迹和人骨残骸,张得月如何自圆其说?在铁证面前,张得月不得不低下了他罪恶的头。
翻开当年讯问张得月的手写笔录,上面密密麻麻,工工整整记录了长达17页,一共一万多字,中间没有任何修改之处。可见,侦查人员的工作是多么的细致入微。且看,张得月究竟是如何行凶的?
据张得月交代,他游手好闲,四体不勤,总是想赚点快钱,贪婪的他就想着铤而走险干点空手套白狼的活。众所周知,很多发家致富的门路都写在了刑法里。
张得月打听到,一个叫史新进的孩子经常在众人面前炫富,说自己父亲和叔叔年入几十上百万。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张得月混到史新进身边,刻意地交往了3个多月,随后假意要和他一起合作做化肥生意。
其实,稍微有些人生常识的人都知道,富不露相,财不露白。史新进这个初出茅庐之人还是太大意了。三个月过去了,张得月认为时机成熟,他将史新进骗到了自己的出租屋,绑架后准备实施勒索。
当张得月正在为自己即将得手的财富沾沾自喜时,却意想不到地发现史新进家竟然是个穷光蛋,家里根本没钱,而史新进的叔叔还在电话里嘲讽他是港片看多了。他拨打了第二通电话,威胁史维春,如果不给钱就要撕票。谁料,史维春竟然毫不在意地表示,要钱没有,要杀要剐你随便。
史维春的举动,彻底激怒了张得月,他感到自己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士可杀不可辱啊,他恼羞成怒,举起了屠刀,将史新进杀害并分尸。
年轻的22岁的生命就这样被扼杀,真是令人惋惜,虽然吹牛不上税,可是要的是命啊。吹牛有风险,说话要谨慎,切记切记。
张得月杀害史新进后,毁尸灭迹,迅速清理了现场,他自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以为警方不可能找到自己的罪证,甚至还妄想用沉默来抗拒审判,可如何能逃得过警方的火眼金睛?
杀人偿命,在铁证面前,张得月无可狡辩,终于走上了刑场,可就在行刑的前一秒,他却高喊自己要戴罪立功,他手里究竟有什么样的立功线索,法院会中止执行死刑吗?
案中案
据张得月供述,在两年前,年的一天,一名叫做杨艳的摘棉花女工被人杀害,被埋在了当地一个生产建设兵团的水渠底下。张得月对命案的时间、地点描述得十分详细,如果他所说属实,那么一起骇人听闻的命案,或许会因此昭然世间。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在与监督执行的检察官商议并请示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后,决定对张得月暂时中止死刑执行。
接下来,法官要对张得月所说的情况予以核实。既然有埋尸地点,那就去挖掘看看,一见分晓。
埋尸地点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公安局下辖的塔斯海垦区分局的辖区。刑侦支队的支队长李华带领着民警们全部出动,带着勘察设备赶赴现场,在张得月的指认下,大家很快找到了埋藏着被害女工杨艳尸体的具体位置,挖掘工作就此展开。
张得月指认现场
当时的七月,正值博尔塔拉酷热的夏季,地表的温度接近50摄氏度,民警们个个挥汗如雨,奋力地用铁锹和镐头挖掘着,但是戈壁滩的地面非常的坚硬,地下全是石块,挖掘工作进展的十分缓慢,但是为了防止破坏现场,又不能使用挖掘机械,挖掘异常的艰难。
民警们一个个累得大汗淋漓,铁锹都挖坏了好几把,也才挖了一点点,根本没看到什么尸体,大家想不明白,为何凶手要将尸体埋在如此难以挖掘的地方呢?会不会是张得月垂死挣扎在耍大家,想要在行刑前捏造案情,多活几天?
而不久之前的一件事更是让警方心怀疑虑,关押在看守所里的张得月还曾经制造了一些越狱的工具,还妄图杀害看守所警员,实施越狱。但法网恢恢,张得月并没有得逞。
怀疑归怀疑,为了司法的公正,挖掘工作还要继续,民警们一直持续挖掘到了晚上八点整。整整五个多小时的时间,挖掘的深度已经达到一米四,可仍然一无所获。张得月被再次带到挖掘现场讯问,他却十分肯定埋尸地点就是这里。
民警们的耐心也到了极点,如果再挖不到,就将张得月拉回刑场继续执行枪决。晚上九点多,地面依旧是空空如也,法官和检察官也失去了信心,再挖一锹,如果还没有,接着枪毙。
就在将信将疑的时候,案情突然出现了转机。侦查员挖掘出了黑色的泥土,并发出了阵阵恶臭,支队长李华意识到,这不同寻常的臭味必定是案情的关键所在,为了预防破坏证据,他跳进坑中,拿出勘测设备,像考古专家似的开始小心的剥离挖掘。
已经高度腐败的尸体散发出令人作呕的臭味,限于当时的条件警员们缺乏防护设备,他们用毛巾围在脸上,扛着酷暑,进行着进一步的挖掘。
虽然已是晚上十点多,但由于时差的原因,当地仍然是艳阳高照,警员们汗流浃背,他们丝毫不敢懈怠,他们谨慎地剥离着坑中的泥土。突然,李华的手停住了。他发现了什么?
那是一颗已经白骨化的头骨,由于时间久远,尸体早已腐败,面部也无法辨认,只能隐约看到死者毛衣的边缘有摩擦的痕迹,应该是被拖拽到此地留下的印记。据法医鉴定,死者是因外力窒息而亡。
就在尸体旁边,发现了一张身份证,是一个叫杨艳的女子。这个死者是谁呢?是身份证上的这个女子吗?这个女子是张得月所说的杨艳吗?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确定死者的身份。
跨越公里,查明死者身份
警方带着重重疑问,来到了身份证所在的地址,新疆伊犁霍城县芦草沟乡。当时这里的年收入人均不足元,而杨艳的家庭也是十分的困难,属于低收入家庭。
杨艳的母亲看到警方到来,她眼神中流露出一种悲伤的情绪,她告诉警方,女儿杨艳年9月份外出打工,已经两年没有音信了,她时时刻刻都在想念自己的女儿,可是人海茫茫,一个农村老妇也不知去哪里寻找,只有一遍遍的看着女儿的照片聊以慰藉。
照片中的杨艳,容貌清秀,身材较好。她会是那个已经化作白骨的冤魂吗?
受害者杨艳
杨艳母亲所说的杨艳离家的时间和法医鉴定白骨死亡的时间基本吻合,这似乎在传递一个信号,尸源就要确认了。由于当时的新疆不具备DNA鉴定条件,警方采集了杨艳母亲的血液,决定送到北京公安部做比对。
警方派侦查员李鹏带着头骨,跨越公里到北京公安部做鉴定,由于证物至关重要,李鹏担心证物遗失,为确保万无一失,就将装有头骨的箱子放在枕下,一路坐硬卧护送到达北京。
由于新事实的出现,张得月得以暂停执行死刑,他被重新收押,关进了看守所。面对这样的变故,受害人史新进的家人无法接受,民警们心中也是五味杂陈。眼下也只有尽快地对张得月进行审问,查清事情的来龙去脉。
按照刑诉法规定,嫌疑人如果要成立重大立功,必须要将事实交代清楚,究竟是谁杀害了这名被埋在戈壁滩的女子呢?为什么如此重大的秘密会告诉他呢?他和凶手有什么关系呢?
张得月得到这次死里逃生的机会,非常的珍惜,他积极地配合警方,将自己知道的事情一五一十十分详细的全部说了出来。
据张得月交代,杀害杨艳的人是一名蒙古族小伙,名叫阿杰。年9月,杨艳受雇于张得月的哥哥张得年,来张家采摘棉花,后来在工作中和22岁的阿杰产生了情愫,谈起了恋爱。后来阿杰说他失手杀死了杨艳,将尸体埋到了石料场中,并请求张得月帮助移尸掩埋,就这样张得月得到了这个惊天线索。
此时,在北京焦急等待结果的警员终于等到了比对结果,DNA比对一致,尸源正是新疆伊犁的杨艳。得到消息的新疆博乐警方如释重负,看来,张得月的供述是真实的。只要找到阿杰,这起案子就可以破案了。
根据张得月的供述,警方决定对阿杰实施抓捕。就在警方认为一件案情非常简单的案子即将水落石出时,侦查员带回了一件令人震惊万分的消息:阿杰于一年前因为交通事故死亡。
而此时的张得月却不似之前那样知无不言,而是变得沉默寡言,对警方的讯问也非常的抵触和抗拒。
警方经调查发现,阿杰因为醉酒无证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于年4月,当时张得月已经因为绑架杀人碎尸案关押于看守所。
张得月是在阿杰死亡之前的两个月被抓捕到看守所的,这也就意味着他不可能得知阿杰已死的消息,所以也就是说他不会预先得知会死无对证而揭发检举。
那受害者杨艳已死,加害者阿杰也已故,这死无对证的事如何认定张得月说的就是真的?他还能认定为重大立功吗?死刑还要不要继续执行呢?
警方只得把视线放到杨艳身上。新疆辽阔的土地,充足的光照非常适合棉花的生长,当年各地的采棉大军齐聚新疆进行棉花采摘。漂亮的杨艳也是这采棉大军中的一员。当时采棉结束后,工人们的娱乐活动很少,一般是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唱歌跳舞。
据张得月交代,能歌善舞的蒙古族小伙阿杰会弹奏美妙的乐曲,就这样吸引了正值青春的杨艳。爱情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二人火速发展成了恋人。
但令人疑惑不解的是,既然二人是热恋中的情人,为何阿杰会痛下杀手杀害自己的女友呢?根据张得月的供述,警方找到了那间阿杰杀害杨艳的房屋,但是经过两年的风雨洗礼,房屋里的痕迹早已荡然无存,警方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命案中的两人都已死亡,只剩张得月一人的供词,如何印证张得月所说的真伪呢?警方只有对张得月的供词反复斟酌。很快,警方发现,张得月的供述有着非常不合常理的地方。
张得月说,当时阿杰杀害杨艳后,就把杨艳埋在了石料场中,但是因为石料场的土地过于坚硬,没有挖太深,杨艳的半截身子都露在外面,在阿杰的恳求下,他帮助阿杰把杨艳移到了棉花地掩埋。
但是据警方勘察发现,棉花地的土质和石料场的土质十分近似,都是戈壁滩,坚硬程度相当,为何他们不在当时已经挖掘了一定深度的石料场就近继续挖掘,而是舍近求远跑到棉花地重新挖掘呢?难道他们不怕移尸的过程中被别人发现吗?
带着种种疑问,警方来到当年杨艳采摘棉花的基地进行走访调查,试图找出当年阿杰和杨艳相恋的证据以及杨艳被害的秘密。但是根据走访的结果,并不能证实阿杰杀害了杨艳,那张得月对犯罪经过如此清楚,会不会就是他杀害了杨艳然后栽赃死亡的阿杰呢?
可是阿杰是在张得月进看守所之后两个月才死亡的,按理说张得月不会得知阿杰死亡的消息,那会是谁向张得月传达了阿杰的死讯呢?
警方怀疑会不会是张得月的哥哥张得年借着探视张得月的机会传递信息呢?经过警方的调查,发现张得年并没有机会和张得月近距离接触,而且即便是送衣物,也是经过看守所的层层检查,由此可以排除张得年和张得月串通传递消息,那张得月是如何得知阿杰已死这个消息呢?
真凶究竟是谁?
而在村民中走访调查的民警得到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消息,当年杨艳谈恋爱的对象不是阿杰而是张得月的哥哥张得年。阿杰和杨艳也没有暧昧关系,只是普通工友。这样张得月所说阿杰杀害热恋女友的事根本就是无稽之谈。阿杰的嫌疑可以被排除了。
事情至此变得越发的扑朔迷离。联想起张得月后来的抵抗情绪,难道杀害杨艳的凶手不是阿杰,而是张得月的哥哥张得年?莫非罪恶的基因会遗传,兄弟俩都有犯罪的暴力倾向?
记得张得月供述,杨艳是受雇于哥哥张得年来采摘棉花,那么他对二人的恋情不应该不知情,却为何对哥哥和杨艳的恋情只字不提还加以掩饰,还将杨艳的恋人指认为阿杰,他这样隐瞒的目的是什么呢?
警方猜测,张得月会不会是碍于二人之间的兄弟感情,而刻意隐瞒真相,找到阿杰这个替罪羊为哥哥背锅。
而令警方的怀疑更加坚定的是,埋尸的棉花地正是张得年家的棉花地,相恋的女友死在自家的棉花地里,张得年的杀人嫌疑急剧上升。
警方迅速找到张得年进行盘查,而张得年却是另外一番说辞,他说,他和杨艳根本不是恋人,只是由于当时杨艳和一同居住的采摘棉花工人的关系不和,因此搬到了张得年家中居住,二人并无外人所说的暧昧关系,采棉结束,杨艳领取了工资就回家了。但为何杨艳并未回家却是被埋在了自家棉花地里,张得年就无法自圆其说了。
当张得月得知哥哥有作案嫌疑之后,他就又像之前杀害史新进之时那样保持沉默了,案件陷入了僵局。
6年前的情郎
警方只好派出了办过多个案子经验丰富的老刑警张毅,但是此时的张毅正在负伤治疗,面对棘手的案情,面对心理素质极强的对手,他忍着病痛接过了这个重任。
经过对案情的梳理,张毅派警员去杨艳的老家,看看能否在杨艳遗留的私人物品中找出一些蛛丝马迹。果然,不负所料,警方在杨艳的遗物中发现了多封信件,信件是张得年写给杨艳的情书。
张得年在情书中深情地写道,这两个水塔,高的是我,矮的是你......简单的话语中表达着对爱情的向往和倾诉,侦查员随后在现实中找到了那两座水塔,正好印证了情书中的话。而这些情书居然是写在6年前,张得年结婚之前。这也直接说明张得年早就和杨艳认识,他在撒谎。
而杨艳的母亲得知女儿的恋情后,十分的不解,年的时候,她带着18岁的杨艳来到张得年家采摘棉花,虽然张得年有意追求杨艳,但都被杨母加以阻拦,因为张得年家境条件一般。
但是杨艳母亲却不知道,两位年轻人却在秘密地保持着联系,爱情就像美丽的罂粟花吸引着彼此。可是甜蜜的初恋却在年被残忍地打碎。杨艳在母亲的安排下,嫁给了伊犁当地的一位村民,而后张得年得知后也另娶佳人。
然而,杨艳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两年后她便离了婚,但是依旧保持着和张得年的鸿雁传书。直到年,杨艳找到了机会,她背着母亲来到了张得年家采摘棉花。但是却不明不白地死在了初恋情人家的土地里。
张得年的杀人嫌疑陡然上升,但是仅仅凭借隐瞒恋人关系,似乎并不能证明张得年就是杀人真凶。那么张得月嫁祸阿杰的动机又从何而来,他是如何得知阿杰已死的消息呢?
警方再次将视线转移到张得月身上,张得月此时显得非常的镇定,还时不时地在监所内来回踱步,似乎在思考着什么。在放风时间,老刑警张毅仔细观察着张得月的一举一动,突然,他想到,会不会是在阿杰死亡之后得知阿杰死亡消息的人被关进看守所,从而和张得月交流信息。
警方迅速对这些可能和张得月接触的罪犯进行了审讯,果不其然,一个蒙古族的青年是在年4月因为盗窃被关进看守所,当时他恰好认识阿杰,正是他将阿杰死亡的消息告知了张得月。
困惑警方许久的疑团终于解开了。这也证实了阿杰并非杀害杨艳的凶手,那么真凶应该就在张得月和张得年兄弟之间。
张得年在证据面前,无法抵赖,他承认了自己和杨艳的恋情,由于自己已经结婚生子,为了防止外人说闲话,调查之初他就否认了二人的恋情。
案发当年年8月,杨艳写信告诉自己离婚了,并且想过来他家采摘棉花。初恋总是令人难以割舍,张得年同意了,他亲自去车站接杨艳,但是当杨艳流露出旧情复燃的意思时,出于对家庭的忠诚,张得年拒绝了。
对二人的感情张得年供认不讳,但是对杀害杨艳的事实,他却坚决不承认,他说自己老婆孩子热炕头,本已美满的家庭为何要为了曾经的恋人杀人呢?他只是支付了杨艳采棉工资就让她回家了。
警方没有证据,只好放了张得年。
自作聪明的人往往是最愚蠢的人
精通犯罪心理学的张毅认为,事情可能出在张得月身上,他的第一个案子是诈骗农民财产,仅仅相隔一年后,第二个案子就是绑架杀人碎尸,之间的心理跨度很大,不符合正常的犯罪心理轨迹,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张得月发生了如此大的心理蜕变?
反观杨艳被害案,并不像杀害史新进那样的残忍,有没有可能这是他在诈骗案之后,中间进行了一个心理上的过渡?也就是说他杀害了杨艳?为了借尸还魂,金蝉脱壳,才嫁祸阿杰以求活命?
正式交锋的时刻到了,张毅决定提审张得月。看着胸有成竹的张得月,张毅只是提出了一个简单的话题,让张得月重新复述一遍第一次交代阿杰杀人的案情。张得月十分的放松,在抛尸挖坑的细节上不自然地露出了马脚,随后张毅乘胜追击,说出了阿杰信息的来源。面对缜密的证据链,张得月自知无力回天,只好缴械投降,道出了杀害杨艳的实情。
原来在杨艳得知旧情难以重圆,她心灰意冷,拿到张得年给她结算的元工资后,就准备回家。而好吃懒做的张得月看到钱就就像闻到荤腥的猫一样,他拦住杨艳,假意要送她去车站,在途径张得年家棉花地的路上将杨艳杀害,劫取了块钱,随后又潜逃至博乐市绑架杀害了炫富的史新进。
在看守所得知阿杰的死讯后,他苦思冥想,妄图找到一个嫁祸阿杰的天赐良机。而后就在刑场上演了这场枪下留人的戏码。
最后,多行不义必自毙。
张得月自作聪明,反倒让冤死的亡魂昭雪天下,真可谓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像张得月这样好逸恶劳,妄求不劳而获而视他人生命如草芥之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同时也向奋战在一线的公安干警致敬。正是有了这样一群守护人民生命财产的铁血卫士,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的安定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