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采伐审批效能,强化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博州林业和草原局围绕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实现林草高质量发展,制定《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以坚持凭证采伐为核心,以高效、便民为原则,以严格监管为保障,重点围绕博州林木采伐审批简政放权,采取11条便民服务措施,提高采伐审批效能,加强林木采伐及更新监督检查。
《实施方案》明确,本次林木采伐“放”只限于林农个人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含15立方米)的林木采伐许可,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公益林、国有林的采伐不在本次改革范围内。改革的内容为进一步简政放权,下放核发采伐证权限、简化林木采伐审核程序、采伐档案保存及管理等3项;“管”的改革内容为坚持凭证采伐制度、加强行政监督检查、加强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监管、强化重点区域监管、强化涉林案件查处等5项;“服”的改革内容为强化宣传、全程代理、推行即审即批模式等3项。
下一步,博州林业和草原局将加强林木采伐及更新监督检查,不断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探索总结出完善的林草保护和发展制度体系,持续优化林草营商环境建设。
审核人:高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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