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喀什地区盖孜库山河流域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报名条件及招聘对象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年1月1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年龄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8)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招聘对象
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管教,或者近三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本人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6.参加“特岗教师”及“学前双语教师”被正式聘用,尚未入编的工作人员或“定向免费师范生”、“定向免费医学生”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的;
7.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8.其他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凡在招聘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由地区人社局、喀什地区盖孜库山河流域管理处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年8月2日—年8月22日(节假日正常报名)。
报名地点:新疆喀什市克孜都维路号喀什地区盖孜库山河流域管理处三楼政工科。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以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为识别依据,多报无效并取消录用资格。
1.现场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年喀什地区盖孜库山河流域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