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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2/28 14:28:00

近期新疆博州公布年行政执法案件信息表,内容如下:

一、销售未取得肥料登记证案

1.被处罚企业名称:苏德明(博乐市达勒特镇盛泉农资经营部)。

2.违反法律和主要违法事实:《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

3.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处罚元罚款。

4.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已于年7月12日主动履行处罚决定。

二、经营劣质农药案

1.被处罚企业名称:博乐市鑫源农资有限公司第二直销部陈涛。

2.违反法律和主要违法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3.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处罚元。

4.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已于年9月23日主动履行处罚决定。

三、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

1.被处罚企业名称:新疆中正金硕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博乐分公司冯永胜。

2.违反法律和主要违法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3.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①没收违法所得元,②处罚1万元。

4.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已于年7月13日主动履行处罚决定。

四、销售未取得肥料登记证案

1.被处罚企业名称:窦丽丽(博乐市明达穗丰农资经销部)。

2.违反法律和主要违法事实:《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3.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处罚元。

4.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已于年11月1日主动履行处罚决定。

五、经营假农药案

1.被处罚企业名称:博州石丰种业有限公司王东明。

2.违反法律和主要违法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3.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条处罚元。

4.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已于年11月1日主动履行处罚决定。

六、采购、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案

1.被处罚企业名称:博乐市鑫源农资有限公司第十九直销部(张诗会)。

2.违反法律和主要违法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3.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没收违法所得元(贰佰捌拾元)。没收违法农药精喹禾灵包,多菌灵41桶,枯草芽孢杆菌6箱,阿维乙螨唑20瓶。并处00元(贰万捌仟元)人民币罚款”。

4.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已于年5月6日主动履行处罚决定。

七、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和采购、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案

1.被处罚企业名称:博乐市鑫源农资有限公司第八经营部(孙秀琴)。

2.违反法律和主要违法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3.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1、没有违法所得元(壹佰陆拾元整)。2、没收违法经营农药,芸苔素内酯26箱。3、并处元(壹万捌仟元整)人民币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1、没有违法所得85元(捌拾伍元整)。2、没收违法经营农药,枯草芽孢杆菌14桶*每桶5kg;哒螨灵2箱*20瓶/瓶*ml。3、并处元(壹万元整)人民币罚款。”。

4.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已于年5月6日主动履行处罚决定。

八、未取得限制性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限制性农药案

1.被处罚企业名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悯农商贸有限公司(祝湘军)。

2.违反法律和主要违法事实: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3.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1、没收农药福克20箱。2、处元(柒仟元整)人民币罚款。”。

4.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已于年5月6日主动履行处罚决定。

九、采购、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案

1.被处罚企业名称:博乐市苗惠农资经销部(杜平)。

2.违反法律和主要违法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3.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1、没收违法经营农药,多菌灵18桶。2、并处元(柒仟元整)人民币罚款。”。

4.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已于年5月6日主动履行处罚决定。

十、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案

1.被处罚企业名称:博乐市鑫源农资有限公司第十九直销部(张诗会)。

2.违反法律和主要违法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3.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1、给予警告。2、并处元(肆仟元整)人民币罚款。”。

4.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已于年5月6日主动履行处罚决定。

十一、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和擅自修改标签内容案

1.被处罚企业名称:博乐市鑫源农资有限公司第二十七直销部(曹建民)。

2.违反法律和主要违法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

3.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1、给予警告。2、处元(壹佰伍拾元整)人民币罚款。

第二十七条第三款1、给予警告。2、处元(捌仟伍佰贰拾元整)人民币罚款。

4.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已于年6月22日主动履行处罚决定。

十二、销售未备案种子与未建立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案

1.被处罚企业名称:博乐市小营盘镇润万家金种子经销部(皮履露)。

2.违反法律和主要违法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

3.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法》第八十条第四款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1、责令停止销售玉米种子CF22。2、处元(贰仟元整)人民币罚款。

4.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已于年6月21日主动履行处罚决定。

十三、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案

1.被处罚企业名称:博乐市乌图布拉格镇群益农资经销部。

2.违反法律和主要违法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3.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的1、责令停止销售。2、处元(贰仟元整)人民币罚款。

4.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已于年8月5日主动履行处罚决定。

十四、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案

1.被处罚企业名称: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四季田原农资经销部。

2.违反法律和主要违法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3.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的1、责令停止销售。2、处违法所得3倍罚款,共计元(贰佰壹拾陆元整)人民币罚款。

4.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已于年8月5日主动履行处罚决定。

十五、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案

1.被处罚企业名称:博乐市浩鑫农资经销部。

2.违反法律和主要违法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3.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的1、责令停止销售。2、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共计元(壹仟捌佰伍拾陆元整)人民币罚款。

4.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已履行。

十六、扩大农药使用范围使用农药案

1.被处罚企业名称:杨统玉。

2.违反法律和主要违法事实:《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3.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元(壹仟元整)人民币罚款。

4.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已履行。

十七、采购、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肥料案

1.被处罚企业名称:精河县盛邦农资店于素芝。

2.违反法律和主要违法事实:违反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3.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一)责令改正;(二)罚款人民币元整。

4.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已履行。

十八、采购、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肥料案

1.被处罚企业名称: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四季田园农资店,陈孝华。

2.违反法律和主要违法事实:违反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3.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元;(三)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

4.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已履行。

十九、经营未备案棉花种子

1.被处罚企业名称:精河县八家户城利民农资店,朱金梅;精河县城镇百威农资店,王建华。

2.违反法律和主要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

3.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一)责令改正;(二)罚款人民币元整。

4.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已履行。

二十、经营过期农药案

1.被处罚企业名称:精河县大河沿子镇马利君农资店,马利君。

2.违反法律和主要违法事实: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3.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一)责令改正;(二)没收过期农药40瓶;(三)罚款人民币元整。

4.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已履行。

二十一、未按规定制作农药采购、销售台账案

1.被处罚企业名称:精河县大河沿子镇余兴农资店,余兴。

2.违反法律和主要违法事实: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3.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一)责令改正;(二)罚款人民币0元整。

4.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已履行。

二十二、采购、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肥料案

1.被处罚企业名称:精河县城镇沃农农资经营部店杨景辉。

2.违反法律和主要违法事实:违反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第四项规定。

3.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元;(三)处违法所得3倍元罚款。

4.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已履行。

二十三、经营未备案玉米种子

1.被处罚企业名称:蒋宏升,张建午。

2.违反法律和主要违法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3.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一)责令改正;(二)罚款人民币元整。

4.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已履行。

二十四、未按规定制作农药采购、销售台账案

1.被处罚企业名称:姜大林。

2.违反法律和主要违法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

3.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处罚人民币0元整。

4.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已履行。

二十五、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

1.被处罚企业名称:夏舒文;毕正房。

2.违反法律和主要违法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3.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夏舒文处罚人民币整。毕正房(一)责令改正;(二)罚款人民币元整。

4.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已履行。

二十六、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农药案

1.被处罚企业名称:姚凤玲。

2.违反法律和主要违法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

3.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罚款人民币0元整。

4.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已履行。

来源:新疆博州农业农村局,图片与原文无关,图文编辑:天山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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