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博市发改1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博乐市交通运输局;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地方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境内
2.2招标范围:设计、监理、施工、
2.3服务周期:项目实施全过程
具体内容如下:
3.资质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设计企业须具备公路行业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监理企业须具备公路工程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
施工企业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公路路基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单位需完成*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请于年5月19日至年5月23日,每日上午:10:00时—14:00时,下午:16:00时—19:00时
5.报名地点:博乐市北京南路中央公馆。
6.报名资料:凭下述材料报名并在*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1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企业提供)、*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网站截图、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五份,原件备查。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以上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7.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6月8日上午11:00时,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博州公共交易中心三楼(博乐市锦绣路6号楼三楼)(具体开标室号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博州交通运输局网、博尔塔拉报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乐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布音联系人:桑婷婷
-2277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