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振兴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以环境治理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一是实现乡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全州累计建成乡镇(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14座。建成乡镇垃圾填埋场12座,农村垃圾实现“户收集、村转运、县/镇处理”模式。
二是垃圾分类提供终端处理基础条件。博乐市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今年焚烧生活垃圾.7吨,发电量.万千瓦时,博乐市地平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厨余垃圾.78吨,生产有机肥吨。
三是规划引领、总体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县市开展《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总体谋划,整体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程。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均已编制完成,并经政府发布实施及网上公布。
四是多方施策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结合全州卫生改厕工作,加强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全州户农村常住人口,已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合计户,占全州农村常住户数75%。年新增13个村队户生活污水接入乡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五是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排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持续推进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我州农村目前无黑臭水体。
六是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温泉县饮用水源地管理设施项目(供水范围包括5个乡镇)已经取得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9万元;博尔塔拉河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一期(包括博乐市2个乡镇))已取得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34万元;博乐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总投资.34万元已纳入中央生态环境项目库。同时博乐市、精河县、温泉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积极申报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及山水林田湖草项目。
七是定期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开展十四五”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国家和地方监控村庄4个,“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5个,10万亩及以上的农田灌区4个,农村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3个。开展地表水环境监测4次、生态环境监测1次,环境空气质量监测4次,饮用水源地环境监测4次,土壤环境质量监测1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2次,为农村环境管理提供支撑数据。
存在的问题:博州乡镇及村队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覆盖率低,多数乡镇污水处理厂只覆盖楼房,大多镇区、乡区及邻近村队平房区域因管网未铺设到位,无法纳入污水处理管网,污水处理站收集污水量低,运行负荷率低、利用率不高,不能充分发挥效益。
下一步工作:建议从全州层面协调推进,各县市及州住建、生态环境、农村农村等部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基础设施建设。
审核人:史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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